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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新规征求意见 车主可上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提想法

来源:云视网 发布时间:2011-10-28 09:47 浏览:139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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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多年来,商业车险投保容易理赔难的状况让广大车主很是头疼,无责不赔、高保低赔等霸王条款也着实让大家吃够了哑巴亏。最近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一份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征求意见稿,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一些霸王条款被取消了。  都市条形码曾经在今年四月报道过一条新闻,昆明的张先生在2009年买了一辆车,随后在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累计6000多元的车险。一年后张先生的...

多年来,商业车险投保容易理赔难的状况让广大车主很是头疼,无责不赔、高保低赔等霸王条款也着实让大家吃够了哑巴亏。最近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一份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征求意见稿,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一些霸王条款被取消了。

 都市条形码曾经在今年四月报道过一条新闻,昆明的张先生在2009年买了一辆车,随后在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累计6000多元的车险。一年后张先生的车遇上车祸,交警认定他负次要责任。可是当张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却说,根据合同,保险人只能按30%事故责任比例计算赔偿;其余70%由张先生自己向事故相对方追偿。张先生为此事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成为昆明市挑战车险免责条款的第一人,最终法院判定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无效,必须立即赔偿张先生全部修理费6万多元。

张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案,很多车主可能都被保险公司以类似的免责条款拒绝赔付过。新发布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条规定,因第三方对车辆造成保险事故时,投保人可以直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随后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征求意见稿通过实施,这样的措施可以帮助车主简便快捷地拿到事故损失赔偿。

除了代位求偿权外,征求意见稿还删除了十多条免责条款,比如未办牌照不赔付也将不再免责,同时规定车损险保险金额按投保时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而当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金,有媒体评价这条新规如果实施,高保低赔的问题将有望得到解决。

目前,这份征求意见稿已经正式上网公布,同时征求大家的修改意见,广大车主如果想提出自己的想法,可以登录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网站,根据提示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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