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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险要警惕保险欺诈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3-12-31 11:00 浏览:86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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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很多都知道给自己买保险或者家人买保险都是为了保障人身安全问题,但是如果买到假保险或者买到不合适的保险就让人很多担忧了,那么,买保险如何预防保险欺诈呢?   保险行业作为一个朝阳产业正步入蓬勃发展时期。然而与此同时,频频见诸报端的“保险欺诈”现象却如蛀虫般悄然与之相生相伴。可以说,保险业的历史有多长,保险欺诈就有多久。   保险欺诈行为对行业的危害首...

  很多都知道给自己买保险或者家人买保险都是为了保障人身安全问题,但是如果买到假保险或者买到不合适的保险就让人很多担忧了,那么,买保险如何预防保险欺诈呢?

  保险行业作为一个朝阳产业正步入蓬勃发展时期。然而与此同时,频频见诸报端的“保险欺诈”现象却如蛀虫般悄然与之相生相伴。可以说,保险业的历史有多长,保险欺诈就有多久。

  保险欺诈行为对行业的危害首先表现在损害保险公司盈利水平方面。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国际上某些险种因被欺诈而导致的赔款支出最高可达保险费收入的50%,平均保险业务的欺诈损失在10%—30%左右。保险欺诈的存在,不仅仅影响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更重要的是,将导致诚实的保户必须为获得保险保障而支付额外的保险费。据估计,在某些保险市场,诚实的保户必须为一些保险险种额外支付10%—20%的保险费。如果有一天,保险欺诈成为一种正常现象存在且具备相当大的规模,保险公司和其保户之间赖以维系的最大诚信原则将彻底崩溃,保险机制将不复存在。

  保险欺诈行为的后果十分严重,其表现错综复杂。从发生的主体来看,有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受益人所为;有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等中介组织所为;还有保险从业人员自身的欺诈行为。从操作环节来看,有投保之前就已精心策划的,这类情况往往伴随刑事案件的发生;更多的则是事前没有主观蓄谋,而在出险后以伪造事故现场、伪造证明等手段获得超额或本不该获得的赔款。从手段来看,有故意隐瞒标的风险,不如实告知的;有故意制造风险事故损失的;有故意扩大损失程度的;有故意虚构保险标的,谎称损失的;有伪造、编造保险事故单证,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也要索赔的等等。

  保险欺诈案件中有很大比例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内部人员合谋进行的。常见的操作手法是:事故发生后,投保人通过各种渠道找到保险公司内部人员,马上办理保险手续,保单的时间一定要早于事故发生时间(假如:投保时间为某月2日,事故时间肯定会晚于2日,或将保单生效时间提前,或将事故发生时间的证明拖后。总之,保单生效时间一定会早于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往往会急于获取保险赔偿金,一旦获得“倒签”保单会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基于这个特点,实践中有时会见到,保险公司刚刚出具保单没几天(甚至更快),投保人通知保险公司发生保险事故要求理赔。有行内人士曾对笔者讲,出现这种情况大多会有问题。

  从理论上讲,保险的基础是数理预测和合同关系,是建立在统计学和概率学基础上的合同关系。从这个角度讲,投保后第二天或者近几天就发生保险事故的概率非常小(笔者只讲概率问题,不涉及其他,实践中投保后发生保险事故的案例也不少,但以此作为概率分析无参考意义),可以说投保人的“运气”非常好。

  所以讲,识别保险欺诈的一个很有效的方法是:看投保时间与保险事故发生时间的长短,如果过短(如一周内)就要引起警觉,对这类理赔申请一定要反复审查,多调查、多询问理赔申请人。

  作为保险理赔人员一定要有这样的敏感,对不符合常规的理赔申请要保持警惕。坦白讲,只要符合保险理赔条件的理赔申请都应该满足,这也是理赔人员的工作职责。但发现保险欺诈、识别保险欺诈不仅仅是理赔人员的工作要求和职责所在,更是维护其他投保人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的重要条件。这是识别保险欺诈的第二种方法。

  识别保险欺诈的第三种方法是,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加强内勤、外勤教育。虽然是老生常谈,但现实是保险欺诈或多或少都有保险公司“内鬼”参与,“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方面的教训已经不少了。具体方法是,统计保险营销员保单的事故概率,特别是投保即发生保险事故的理赔案例。如果某保险营销员的保单事故概率过高,或者投保后即发生理赔事件,对该营销员的业绩要加以密切跟踪和防范,以此减少保险欺诈的发生。

  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或许有助于反欺诈行为的实施:

  第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制的角度对保险欺诈行为进行准确界定,有利于依法监管。相对于人为制造保险事故的“硬欺诈”,夸大合法索赔的“软欺诈”更加难于防范。我国《刑法》第198条为打击保险“硬欺诈”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由于保险活动的复杂性,保险欺诈活动的手段也不断翻新,各种保险“软欺诈”具有难以观测和界定的特点。建议在对保险法修改中,完善对各种“软欺诈”的处罚,在条件成熟时再制定专门的反保险欺诈法。

  第二、应设立专门的调查管理机构或岗位,统一开展疑难案件的调查处理和监控管理工作,或聘用注册商业咨询公司的专业调查人员进行疑难案件的调查取证等技术工作,以保险调查工作的技术专业化和职业化来对抗保险欺诈的专业化。同时,在保险公司中也设立专门的调查机构,对于可疑投保和赔案进行先期调查等。

  第三、加强保险行业内的信息收集与交流。目前,我国反保险欺诈工作仍然处于单兵作战状态,由于业务上的竞争关系,各家保险公司之间没有高效可共享的信息平台。从制度的角度上,这种割据状态给保险欺诈者以可乘之机。因此,可以考虑由保监会统筹,建立全国保险业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全国范围内除商业秘密外的重要信息共享。

  中民保险网提醒:买保险如何预防保险欺诈首先要了解清楚什么保险适合自己,买保险一定要到正规的保险公司或者保险网站购买,同时上面提到了很多有关如何预防买到假保险的介绍,以上的知识可作为投保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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