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资讯中心

西藏自治区旅游保险赔付额度大幅提高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5-05-10 13:14 浏览:820 次
关注中民+

[编者按]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旅游局了解到,西藏根据经营业绩、品牌效应等情况将国际旅行社分成若干等级,旅行社每年交纳3.6万元至8.5万元不等的保费。  从8月31日起,西藏开始执行新的旅行社责任险,其中最高伤亡赔偿额度由原来的内宾8万元和外宾16万元统一提高到目前的30万元。  国内旅行社每年统一交纳1.8万元保费。发生旅游安全事故之后,保险公...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旅游局了解到,西藏根据经营业绩、品牌效应等情况将国际旅行社分成若干等级,旅行社每年交纳3.6万元至8.5万元不等的保费。

 从8月31日起,西藏开始执行新的旅行社责任险,其中最高伤亡赔偿额度由原来的内宾8万元和外宾16万元统一提高到目前的30万元。

 国内旅行社每年统一交纳1.8万元保费。发生旅游安全事故之后,保险公司为遇难者的最高伤亡赔付额为30万元,受伤最高赔付额度为6万元。

  同时,西藏的旅行社还执行了一项列名风险保险,旅行社在每接一个旅行团时为每位游客投保15元,这个旅行团在入境到出境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和自然灾害等情况后,保险公司最高伤亡赔付额为20万元,受伤最高赔付额度为2万元。

  西藏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扎诺强调,两项保险的最高赔付总额为50万元,“但是并不意味安全事故中的每一位受害游客都能得到最高的赔付额,具体的赔偿标准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况而执行”。扎诺认为,提高旅游保险赔付额度降低了旅行社的风险,减轻了旅行社在出现安全事故后的赔偿压力。同时,游客的利益得到了更好的维护,受伤游客的医疗费用能及时支付,遇难人员能得到妥善处理。

  记者了解到,提高旅游保险赔付额度是西藏旅游安全保障机制的重要内容。目前西藏正在着力打造集安全教育、安全预警、紧急救援和旅游保险“四位一体”的旅游安全保障机制。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新闻类资源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尽快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下一篇】新加坡人购买旅游保险仅有三成 【上一篇】旅游保险正在探索建立专业纠纷调节机构

发表评论

0/180

文明理性评论,并遵守相关规定 发表评论

12条评论客户评论

  • {item.nickname}

    {item.des}

    【客服回复】 {item.response}

  • {item.adddate}

    {item.nickname}

    {item.des}

    【客服回复】 {item.response}

暂无评论~

算一算买份
合适的保险多少钱?

免费定制专属保障方案

想要什么保障?
旅游出行及户外运动发生风险 患上重病需要巨额医疗费 家庭失去经济来源 日常工作生活出现意外状况 资产遭受损失 私家车发生意外事故 公司资产损失或员工发生意外 其他

关注微信,优惠抢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