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资讯中心

办理旅游意外保险的相关规定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3-05-23 09:38 浏览:680 次
关注中民+

[编者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旅游意外保险是指旅行社在组织团队旅游时,为保护旅游者的利益,代旅游者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一旦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安合同约定由承保保险公司向旅游者支付保险金的保险行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旅行社,办理旅游意...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旅游意外保险是指旅行社在组织团队旅游时,为保护旅游者的利益,代旅游者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一旦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安合同约定由承保保险公司向旅游者支付保险金的保险行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时,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旅游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 第四条 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必须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 第五条、旅行社办理的旅游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下列赔偿 人身伤亡、急性病死亡引起的赔偿; 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药费; 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 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 第三者责任引起的赔偿。 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的旅游意外保险中上述各项赔偿的比例,由旅行社与承保保险公司商定。

第三章、保险期限及保险金额 第六条 旅行社组织的入境旅游,旅游意外保险期限从旅游者入境后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时开始,直至该旅游行程结束,办完出境手续出境时为止。 旅行社组织的国内旅游、出境旅游、旅游意外保险期限从旅游者在约定的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为止。 旅游者自行中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其保险期限至其中止旅游行程的时间为止。 旅游者在中止双方约定的旅游行程后自行旅游的,不在旅游意外保险之列。 第七条 旅行社为旅游者办理的旅游意外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以下基本标准。 入境旅游每位旅游者30万元人民币; 出境旅游每位旅游者30万元人民币; 国内旅游每位旅游者10万元人民币; 一日游(含入境旅游、出境旅游与国内旅游)每位旅游者3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旅行社开展登山、狩猎、漂流、汽车及摩托车拉力赛等特种旅游项目,可在本规定第七条所规定的旅游意外保险金额基本标准之上,按照该项目的风险程度,与保险公司商定保险金额。

第四章、保险手续 第九条 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必须在境内保险公司办理。 第十条、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在与旅游者签定的合同中,应当明确列明旅游意外保险条款。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新闻类资源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尽快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下一篇】出国意外保险中各项赔偿的比例 【上一篇】人质事件推动意外保险费率将飚升

发表评论

0/180

文明理性评论,并遵守相关规定 发表评论

12条评论客户评论

  • {item.nickname}

    {item.des}

    【客服回复】 {item.response}

  • {item.adddate}

    {item.nickname}

    {item.des}

    【客服回复】 {item.response}

暂无评论~

算一算买份
合适的保险多少钱?

免费定制专属保障方案

想要什么保障?
旅游出行及户外运动发生风险 患上重病需要巨额医疗费 家庭失去经济来源 日常工作生活出现意外状况 资产遭受损失 私家车发生意外事故 公司资产损失或员工发生意外 其他

关注微信,优惠抢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