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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苏州70岁老年人意外险赔偿额度增加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5-08-02 08:49 浏览:151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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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风险意识逐渐增强,老年人的人身保障问题开始受到社会及家庭的重视。2013年,苏州市,为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保障力度,70岁老年人意外险的赔偿额度有所增加。   2013年1月,市民政局与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进行70岁老年人意外险、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护理责任险的签约。据悉,2013年度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风险意识逐渐增强,老年人的人身保障问题开始受到社会及家庭的重视。2013年,苏州市,为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保障力度,70岁老年人意外险的赔偿额度有所增加。

  2013年1月,市民政局与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进行70岁老年人意外险、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护理责任险的签约。据悉,2013年度三项惠民保险的保险金额及赔偿额都有所提高,养老机构责任险中老人身故保额由5万元提高至6万元,老年人意外身故伤残赔偿金由8600元增至9600元。截至目前,苏州70周岁以上老年人为64.6万人。

  自2010年12月1日起,由市民政局组织,福彩公益金资助,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在江苏省首推三项惠民保险,即推出70岁老年人意外险,以及为苏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护理购买责任险。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是指凡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在机构建筑范围内或指定区域住养、护理、活动时,由于养老机构的疏忽、过失或者护理不当导致意外事故,造成老年人人身伤害;前往养老机构探视、慰问老人的亲属、朋友,在养老机构建筑范围内由于养老机构的疏忽或过失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均由保险公司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给予赔偿。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护理责任险是指居家老人由于护理人员的疏忽、过失或护理不当,造成老人人身伤害;护理人员在护理服务过程中,或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造成的各种人身伤害,均由保险公司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给予赔偿。

  该项惠民保险实施两年来,共受理报案2106件,其中70岁老年人意外险接受理案1875件,为1800多位老年人得到合理理赔424万元;另两项责任险共受理报案231件,累计得到赔偿170余万元。这大大减少或弥补了因意外伤害给老年人及其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有效降低了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组织的责任风险。

  市民政局老龄办主任石波涛称,2013年度实行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责任险,在保障范围和服务措施上都有所优化和创新,尤其是保险赔偿额度方面,所有的单项保额都比往年有所提高,这不仅使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风险降到更低,同时各老年人也有着更高的保障。

  综上可知,2013年苏州7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险赔偿额增加,身故伤残赔偿金由8600元增至9600元。如果老年想要更加全面的保障,可以在中民保险网进行投保,在线选择合适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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