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资讯中心

大病险出台 看病有保障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5-10-16 08:48 浏览:1854 次
关注中民+

[编者按]   保险行业快速发展,保险产品也层出不穷、不断更新,比如大家最熟悉的养老保险和少儿保险。但是现在市场上大病险缺少,这让不少人在患病后考虑是否治疗时增加了不少担忧。   媒体人从省人社厅获悉,山东省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将于今年4月份正式运行。对于2014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居民大病医疗费用,也将给予补偿。   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居民...

  保险行业快速发展,保险产品也层出不穷、不断更新,比如大家最熟悉的养老保险和少儿保险。但是现在市场上大病险缺少,这让不少人在患病后考虑是否治疗时增加了不少担忧。

  媒体人从省人社厅获悉,山东省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将于今年4月份正式运行。对于2014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居民大病医疗费用,也将给予补偿。

  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按规定拨付至商业保险机构。2014年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32元。在参保人待遇保障方面,2014年,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万元,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医疗费用的数额分段给予补偿,即居民医保报销之后的个人负担部分二次报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不低于50%的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不低于60%的补偿,个人年最高补偿限额为20万元。具体补偿标准与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通过谈判确定。

  对原新农合确定的20类重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2014年单独进行补偿。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73%补偿,1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17%补偿,个人年最高补偿限额为20万元。自2015年起,居民大病保险不再执行20类重大疾病补偿政策,统一按医疗费用额度进行补偿。

  中民保险网提醒您,大病险的正式推出,将给很多因患病治疗而承担巨大经济压力的人士提供经济补偿,确保患病人士能够看得起病。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新闻类资源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尽快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下一篇】门诊医疗保险让看病难烟消云散 【上一篇】医保卡除了看病拿药 还能买这些东西了

发表评论

0/180

文明理性评论,并遵守相关规定 发表评论

12条评论客户评论

  • {item.nickname}

    {item.des}

    【客服回复】 {item.response}

  • {item.adddate}

    {item.nickname}

    {item.des}

    【客服回复】 {item.response}

暂无评论~

算一算买份
合适的保险多少钱?

免费定制专属保障方案

想要什么保障?
旅游出行及户外运动发生风险 患上重病需要巨额医疗费 家庭失去经济来源 日常工作生活出现意外状况 资产遭受损失 私家车发生意外事故 公司资产损失或员工发生意外 其他

关注微信,优惠抢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