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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回家?提前买保险、找个老司机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2-01-13 15:28 浏览:193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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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年关将至,回家已成为人们关注的头等大事。随着春节一天天临近,一些仍没有买到票的人,开始在各大网站和论坛活跃起来,找个有车的老乡拼车一起回家,一时间成为最为热门的话题。     但这也是一个饱含争议的话题。对一些消费者来说,拼车意味着方便和经济,但相关部门却认为,有偿拼车涉嫌非法营运。对此,一些专家纷纷表示,国家应当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对拼车予以规范。 &nb...

  年关将至,回家已成为人们关注的头等大事。随着春节一天天临近,一些仍没有买到票的人,开始在各大网站和论坛活跃起来,找个有车的老乡拼车一起回家,一时间成为最为热门的话题。

 

  但这也是一个饱含争议的话题。对一些消费者来说,拼车意味着方便和经济,但相关部门却认为,有偿拼车涉嫌非法营运。对此,一些专家纷纷表示,国家应当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对拼车予以规范。

 

  春节前网上刮起“拼车风”

 

  “武汉至咸丰,途经野三关、恩施等地,诚意邀请有驾驶经验的同行人。”“到石家庄的朋友注意了,1月30号光谷出发全程高速途经河南,现有空位3个欲报名从速,有驾驶经验者优先。”“到长沙求拼车,可加油,可付车费,可请吃饭,可当司机,注:本人为美女。”……

 

  随着春运的到来,“拼车”已成为网上最为火爆的话题。打开网页,类似这样的“拼车”信息比比皆是,有慷慨提供“拼车”服务的车主,也有苦苦寻觅坐车机会的乘客,无论你是去临近的城镇,还是到千里以外的边陲小县,您只要肯花心思在网上寻找,或许就会有收获。

 

  和以往不同的是,在网民的帖子中,拼车的目的已由往日最受欢迎的“出游”变为“回家”。记者在百度的搜索栏中键入“拼车回家”这四个字,随即显示出7370000个相关网页。记者浏览发现,仅武汉本地就有不少网站在提供拼车信息。

 

  一些微博用户也十分活跃,四处寻求“拼客”伙伴,一些幽默的留言也十分引人关注。网友“天边一朵绒毛”就发微博称:求拼车从武汉到阜阳,可分摊油钱,提供零食无数,娱乐圈内幕若干,比南极更冰比北极更冻的冷笑话数坨……一时引来众多围观者。

 

  拼车双方省钱又省时

 

  对提供拼车服务的私家车主来说,有人是想省些过路费和油钱,也有人就想多个司机或是多个伴。“只要会开车就可以。”来自山东菏泽的张先生介绍,他在武汉市工作多年,如今已在汉成家,但是每年春节还是会驱车回老家和父母团聚。由于两地相距700公里,他提前一星期就在网上发布信息,希望找到合适的老乡可以交替开车回家。

 

  老家在秭归的汪先生也想找几个老乡一起回家。他告诉记者,自己有一辆准乘8人的面包车,但目前只有夫妻二人乘坐,浪费了6个座位。“拼车者能交个过路费就行。”汪先生坦言,回秭归的长途大巴售价130元,如果找到6个老乡同回,几个人平摊过路费的话,每人算下来才60元-70元。

 

  而对于一些没买到火车票或出行不便的市民,“拼车信息”更是如同救命稻草。

 

  “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在东西湖上班的郑先生介绍,老家位于河南,自己要把在武汉养的小狗带回家,不方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他从一个月前就开始发帖子、发微博寻求拼车的老乡,但由于携带宠物,直到本周才找到合适的“拼客”,对方只要求他能帮忙驾车即可,如今他非常开心。

 

  游走在“非法营运”的边缘

 

  拼车回家,正在逐渐改变一些人返乡的方式,而这种行为是否有违国家相关法规呢?相关执法部门认为,拼车虽然属于双方自愿的行为,但若产生支付费用等交易行为,那就涉嫌非法营运。

 

  武汉市客运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分析,由于“拼车”属于新生现象,目前国家尚无明确条例对此进行规范,执法机关对此类行为也没有明确的处罚依据。若私家车主只是寻找共同开车的伙伴或同行的朋友,或是熟人之间“带一脚”,就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如果车主在没有取得合法运营资格的前提下,对乘客进行过度收费,那就涉嫌非法营运,执法部门可对其进行处罚。“若只是分摊油钱和过路费,不存在盈利,执法部门可以理解。”上述负责人介绍,但是对此类收费行为是否存在盈利,执法人员也难以界定。

 

  据了解,对于非法运营者,执法部门视具体情况可以处不同罚款。涉案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可处以涉案金额2倍到10倍的罚款,2万以上的可直接处以3万到10万的罚款。

 

  相关部门还提醒,春运期间一些“黑巴”、“黑的”冒出,打着“拼车”的旗号搞非法营运,消费者应该加以甄别。

 

  拼车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在记者采访时,不少拼客也提出了自己的担忧。车主担心遇上不良乘客或乘客在车上发生意外,乘客也担心车主违约或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如今很多拼客私下都会签订合约。

 

  曹方(化名)成功在网上征集到了3名乘客一起回佛山老家,他考虑到安全等问题,自己草拟了一份免责合约:如果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他对同车的几个乘客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此,湖北阳阳律师事务所沈峰律师说,曹先生作为拼车的邀约人,同时也是该车车主和司机,有将搭乘者安全运送到目的地的义务,而如果乘车人在车内有不当举动,影响司机驾车,或强行要求司机违章行驶等原因导致交通意外,乘车人也应该负相应赔偿责任,所以此类免责条约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一些拼车者担心车主临时变卦或中途加价等,也会和车主签订个合同,详细约定乘坐的价格、起止地点、车型、车上人数等。“此类合同同样没有约束力。”沈峰说,如果双方属于付费交易,那就涉嫌非法营运,双方均不受法律保护,若不产生费用往来,这种合同也只是私下的个人协议,同样不具备法律效力。

 

  专家提议为“拼车”正名

 

  一些专家学者提议,对有助于社会的积极现象应加以规范,将其从尴尬的“灰色地带”引导出来,并逐渐制定相关法规,应该为拼车“正名”。“对于不以营运为目的的拼车现象,应予以善意引导。”武汉大学经管学院教授、武汉市人大代表黄本笑说,“拼车”与吃饭AA制有些类似,应和非法营运区分对待。

 

  他分析说,如今拥有私家车的家庭越来越多,以一台准乘5人的轿车为例,如长期仅搭载一两人,无疑是一种资源浪费。春运期间国家公共交通面临很大压力,有车一族在不影响行程的情况下,若能为他人提供帮助,对社会来说的是一大幸事,所以相关部门在打击非法营运的同时,应当适当对“拼车客”予以理解。

 

  “应理性对待这种现象,并尽快为之‘正名’。”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陈恢忠认为,铺天盖地的“拼车”信息,已经证明了它是一种快速增长的新的社会需求,国家应出台政策法规予以规范和支持,这样能有效降低空车率,节约能源。但同时,在相关规范未出台前,也不支持私家车主提供收费服务,可以先将此举作为公益行为进行推广。

 

  拼车支招

 

  提前买保险,找个老司机

 

  湖北省消委相关负责人称,拼车类投诉在近两年开始陡增,但由于拼车不属于消费行为,所以在此期间并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一旦在拼车的过程中出现如事故、经济纠纷等问题,消费者权利组织也很难为其讨回公道。

 

  该负责人建议市民通过比较熟悉的渠道或正规的网站获取拼车信息,在拼车前也要对拼车对象进行认真筛选,尽量选择车技娴熟的“老司机”,并详细核实其身份信息,查看如身份证、行车证、驾驶执照等相关证件,同时消费者要提前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将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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