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2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缴费比例调整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2-05-21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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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记者从唐山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获悉,根据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度河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和唐山市人社局、财政局唐人社字[2011]87号文件精神,唐山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就201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这里具体指在唐山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原唐山市社保局个体缴费大厅)办理了养...
记者从唐山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获悉,根据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度河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和唐山市人社局、财政局唐人社字[2011]87号文件精神,唐山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就201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这里具体指在唐山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原唐山市社保局个体缴费大厅)办理了
养老保险缴费手续(签订了缴费协议),并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为:2012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河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14元,交费比例为20%。
1、第1档(社平工资100%):月缴费602.8元,年缴费7400元(含管理费);
2、第23档(社平工资60%):月缴费361.8元,年缴费4500元(含管理费);
3、第24档(社平工资40%):月缴费241.2元,年缴费3100元(含管理费);
4、其他缴费档次和缴费标准请参保人员到我中心业务大厅查询。
缴费方式及缴费时间
1、请参保人员持本人
养老保险缴费存折或银行卡(建行或农行)到就近银行网点预存本年度养老保险费及管理费。
2、参保人员可选择7月10日前一次性存足全年
养老保险费及管理费,也可选择一年分两次缴费:7月10日前存足1-6月的养老保险费,12月10日前存足7-12月养老保险费及全年管理费。
缴费档次的变更
需要变更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请于即日起至7月10日本人携带《
养老保险参保协议书》、身份证到业务大厅办理档次变更手续,并按变更后的缴费标准缴纳本年度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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