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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出游要买保险 水上项目最好买意外险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2-07-23 15:46 浏览:174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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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盛夏要出门旅游?高温、暴雨、泥石流不断考验着出游者的健康,我们能不能提前购买一份保险,在出事之后减轻自己和家庭的经济压力呢?    中暑获赔有条件   高温天气黄女士搭乘公交车,又闷又热,突然晕倒在车上,随即被救护车送到医院,初步诊断为中暑。她之前也购买了意外险,但是出险后保险公司认定:不慎中暑的黄女士,并不能算是遭到意外伤害。因此,即使她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也不能得到赔...

  盛夏要出门旅游?高温、暴雨、泥石流不断考验着出游者的健康,我们能不能提前购买一份保险,在出事之后减轻自己和家庭的经济压力呢?

   中暑获赔有条件

  高温天气黄女士搭乘公交车,又闷又热,突然晕倒在车上,随即被救护车送到医院,初步诊断为中暑。她之前也购买了意外险,但是出险后保险公司认定:不慎中暑的黄女士,并不能算是遭到意外伤害。因此,即使她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也不能得到赔付。但如果她中暑症状严重,需要住院接受治疗,而之前又购买了住院医疗保险,就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险理赔金。

  烈日当头,高温中暑发生的几率很高。据了解,保险公司没有专门针对中暑的保险品种,人身意外险一般也不能给予赔付。在卫生部印发的《职业病目录》中,中暑被列为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也就是说,中暑本质上是一种疾病,是由自身身体素质引起的、对恶劣环境的反应,而不属于意外事故。

  保险专家指出,若因中暑发生意外伤害并产生相关的医疗费用,一般可纳入意外伤害附加医疗保险的责任范围;如果达到一定的伤残标准,则可以进一步纳入意外伤害保险的相关责任范围。如因中暑产生健康风险,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由健康保险意外保险等来承担赔付责任。若是在工作中中暑导致死亡,就属于工伤,能获得工伤保险赔付。在上下班时因高温中暑死亡也应该算是工伤,可以按照劳动部门有关工伤的规定赔付。

  保险专家提醒大家高温天气选择险种时要注重三个方面问题:一是亚健康人群和体弱的儿童对高温的抵御能力特别差,可以选择保障重大疾病的保险;二是高温很可能诱发疾病和危险,一旦住院可报销部分医药费,可以投保住院医疗险;三是津贴型医疗险可减少住院的费用支出。

  度假避暑亦要避险

  陈某于2011年8月22日投保某公司的境外旅行救援保险,保额40万,保险期限7天。陈某于当年8月28日在希腊雅典旅行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同行人员随即拨打救援热线,救援机构工作人员在确认事实后,随即前往出事地点,协助安排住院就医。住院期间共发生医疗费用13.4万元,经救援机构审核,垫付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11.8万余元。

  外出度假旅游,是不少人选择的消夏避暑方式。适合外出旅行时投保的险种包括交通工具意外险、旅行意外伤害险等。

  交通工具意外险保障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发生的意外,一年的保费往往只需要几十元或者一百多元,保额却能够高达数十万。

  旅行意外伤害险保障范围较广,比如某保险公司的国内旅游保险,提供出行途中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境内紧急救援服务、旅行期间行李或证件损失等全面保障。在网上投保该险种,20元就可获得一份全面的旅行保障:保险期限7天,保障责任意外伤害20万元、意外医疗2万元、境内紧急救援服务、旅行期间行李或证件损失500元/次。此外,客户有长期保障需求(时间超过7天),可投保多份保险延续保障。

  意外险的保额可以叠加,已经投保了旅行意外险的旅客还可以再投保交通意外险。比如,一名游客为自己购买了保额10万元的旅游意外险和综合交通意外险各一份,这份综合交通意外险规定飞机保额是50万元,那么,游客在飞机上遇难最高可获得60万元赔偿,而下了飞机在旅游景点遭遇意外最高只能获得10万元的赔偿。

  水上项目最好购买保险

  时值盛夏,很多市民喜欢到水里面消暑纳凉,最近的高温已经让成都市区的游泳池爆满了,但据记者了解,现在成都很多游泳池并没有搭配保险销售。

  据了解,现在在上海、北京等城市,保险公司已经全面推广了其游泳场所公众责任险,并已经百分之百覆盖全市各类合法经营的游泳场所。

  据悉,在这些游泳池办卡的时候,会有保险自愿购买的提示,保险的价格是3.5元,保额为最高20万元的意外身故与残疾保险金。据记者了解,这种保险和市民乘坐交通工具所购买的保险一样,需要投保人使用手机通过短信方式,将卡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发回保险公司备案。

  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因为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信息未能及时进入公司业务系统,假使发生保单毁损或遗失,可能会出现保险公司难以确定客户是否购买了保险,导致保险公司错赔、漏赔甚至拒赔,造成客户或其家属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被保险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餐饮企业也应“保险”

  夏天是病毒繁殖的旺盛时期,很多人在夏天都容易患上肠胃炎,那么,在气候专家预警的同时,企业风险专家也拉响了“餐饮企业保障缺失”的警报。据了解,目前的餐饮企业90%以上都是个体私营性质,“风险意识”缺乏已成为普遍现象。这些私营餐馆风险承担能力薄弱,一旦发生事故,由于无法及时对受害消费者进行赔偿,很容易引发纠纷,使消费者的索赔之路异常艰辛,也使餐饮企业自身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早在前几年前上海的某区就已经开始设立了餐饮企业责任保险机制,该区相关部门与上海的保险公司签订了《餐饮场所责任保险》,该责任险确定餐饮企业一旦发生食源性疾病或其他的意外伤害,顾客将从保险公司获得相应的理赔,每人每次赔偿限额最高为1万元。

  据记者了解,现在成都还没有这种《餐饮场所责任保险》,同时对于这种保险,一些餐饮人士也表示,一般情况下,他们暂时还不会选择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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