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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豫期延长 银保产品15天内可退保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4-04-13 09:14 浏览:129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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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消费者在银行存款或者购买理财产品,却莫名其妙地被忽悠变成了买保险, “存款变保单”的蹊跷事儿,每年都没少发生。   从4月1日起,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实施。《通知》要求,65岁以上老人买保险须人工核实出单,投保犹豫期延长至15个自然日,银行划保费24小时内短信通知。有望有效遏制银保...

  消费者在银行存款或者购买理财产品,却莫名其妙地被忽悠变成了买保险, “存款变保单”的蹊跷事儿,每年都没少发生。

  从4月1日起,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实施。《通知》要求,65岁以上老人买保险须人工核实出单,投保犹豫期延长至15个自然日,银行划保费24小时内短信通知。有望有效遏制银保渠道种种乱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该《通知》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投保人“犹豫期”的延长。

  据了解,按原先的规定,被保险人在通过银保渠道买到保险并收到保险合同后,10天以内若“反悔”了,可以提交申请并获得全额退保。

  而此次,新规则将银保渠道保险产品的犹豫期延长到了15个自然日。根据《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保险期超过一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1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并在合同中载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

  温州保监分局相关负责人说,“缓冲期”延长,可以给予消费者更多的“消费考虑时间”,可以有效避免一时冲动或盲目购买的情况发生,也为避免客户和保险公司、银行之间发生相关纠葛。

  “除此之外,新规还设置门槛保护特殊人群。”该负责人介绍,新规要求,对城乡低收入居民、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的,向其销售的产品原则上以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产品为主,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必须由保险公司人工审核之后方可出单。

  “至今未收到在犹豫期退保的相关投诉。”温州保监分局相关人士表示

  据了解,温州市各银行在《通知》实施前已经开始制定相关制度落实《通知》要求。截至2013年12月31日,温州共有1026家各级银行分支机构(包括邮储)有代理销售保险业务的资格。银行渠道代理保费收入占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的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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