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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企业2015年起将按“五险”统一参保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4-11-15 06:38 浏览:140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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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加强萧山与杭州主城区的融合,我区将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政策。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参加本区独立工伤保险的参保人员和按“双低”办法参保的用人单位,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统一征缴(建设施工企业除外)。   旧政策已从2014年1月起禁止经办   据了解,独立工伤始于2007年10月,是我区为减轻企...

  为加强萧山与杭州主城区的融合,我区将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政策。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参加本区独立工伤保险的参保人员和按“双低”办法参保的用人单位,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统一征缴(建设施工企业除外)。

  旧政策已从2014年1月起禁止经办

  据了解,独立工伤始于2007年10月,是我区为减轻企业因工伤事故带来的经济负担,保障工伤职工的医疗救助和基本生活,允许企业对内部流动性大、季节性用工的职工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独立工伤险按照差别费率,缴纳的费用为几十元不等。

  区社保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按“双低”办法(即“低标准参保,低标准享受”)缴费是我区当时为实现社会保险基本全覆盖,促进乡镇企业社保扩面的过渡性政策。该政策实施期间为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切实保障职工工伤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全面实施,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五项社会保险,省市也相继出台了相关规范政策。为进一步接轨主城区和规范企业参保行为,区社保中心从2014年1月起在业务经办上禁止新增独立工伤和四险参保。

  新政策2015年1月起开始实行

  目前,根据区政府新出台的政策规定,即便是原独立参加工伤险和“四险”的用人单位,也将于2015年1月1日起统一按五险参保。

  区社保中心提醒,各参保单位应认真核查本单位职工参保情况,认真核对梳理参保人员和参保险种,及时办理相关参停保手续。如需办理独立工伤人员停保需在2015年1月24日之前到区社保中心及下属四办事处办理;已开通网上申报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直接办理。而逾期单位在册的独立工伤人员将统一转保为五险参保。四险单位增加医疗保险险种登记手续统一由区社保中心办理,并由区地税部门从2015年1月起统一按五险标准征收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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